西甲直播

图片

结婚彩礼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返还吗?
来源:西甲直播2024-03-13 15:45浏览次数:

◆ 案例分析

雷某没有外出打工,天天在村子里游手好闲,如今老大不小了,还没有对象,父母很为他着急。后来,雷某与余某经人介绍相识、互相都比较满意,不久后就谈及婚事,男方雷某的家里准备了一份厚重的彩礼送给余家。但是,婚后一年多,余某未能怀孕,家里为此经常吵架,后雷某以余某不能生育且二人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,并要求余某返还结婚时自己的父母准备的彩礼。雷某的要求合理吗?

判断雷某的要求是否合理要视情况而定。按照传统习俗,婚姻当事人一方给付另一方的彩礼,不能单纯地归结为夫妻共同财产。通常情况下,彩礼的性质可以认定为当事人一方的父母为了子女结婚的出资,按此理解,彩礼似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但是,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五条,彩礼是一方给付给对方的,是以结婚为目的,接受了彩礼,即是对婚姻的承诺,如果后来婚姻没成,彩礼一般是要还的。本案中,雷某给余某的彩礼,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,不应该返还。

图片来源于网络

◆法律条文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

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:

(一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;

(二)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;(三)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。

适用前款第二项、第三项的规定,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。

◆深度解析

结婚给付彩礼现象在我国广大农村十分普遍,但对彩礼是否应当返还及返还多少存在很大的争议。按照法律规定,返还彩礼分为两大类:一类是双方建立婚约关系而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,应当返还彩礼;一类是已经结婚又离婚的,原则上彩礼不再返还,但又有两种例外情形,一种是双方结婚后一直未共同生活的,另一种是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。